为了充分发挥中心实验室空间和时间效能,推进研究生培养工作,浓厚学术研讨氛围,中心将进一步开放共享教学实验室空间,分享实验室时间区段,现将实验室时间区段分享方案说明如下。
一、 时间区段分享原则
1. 时间区段分享不占用教学时间、实验室开放时间及实验员实验准备时间。
2. 时间区段分享不占用国家法定假期、学院和学校规定的其他非开放的教学及科普等其它时间段。
二、 对申请者的要求
1. 申请者身份为研究生导师,正在拟申请实验室(房间)从事本科实验教学工作,且熟悉拟申请房间的教学时间段、教学项目和设备。
2. 申请者使用房间期间为该房间的临时安全和卫生责任人,房间使用后要完好如初,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 申请流程
1. 研究生导师向学院主管实验教学的副院长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缘由、时间点和时间段,并书面保证不影响实验教学秩序,服从实验员管理);
2. 主管副院长审核申请条件,并充分咨询相应实验员,中心主任以及所在房间全体任课教师的意见,对于分歧较大的问题,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
四、 使用争议处理
若实验室共享时间段期间出现问题(如卫生、安全等投诉),将取消实验室的临时共享授权2周以上,直至整改完毕。
物理学师范专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