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材料、低值品、易耗品(材料:指金属、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燃料和试剂等。低值品:指300元以下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科教器具等。易耗品:指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及实验用小动物等。材料、低值品、易耗品均不属于固定资产范畴。)的科学管理及合理使用,防止积压浪费,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划及购置
学院根据工作任务、储备定额及实际消耗,编制购置计划,按学校材料管理权限审批。在招标确定的商家采购,购置的材料应做到价格合理,保证质量。材料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对贵重和进口材料应指派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协助保管人员检查验收。验收中发现问题时,及时报告具体负责的订购人员,以便及时办理返货、换货或索赔。入出库存手续健全、账卡记录清楚。经常保持账、卡、物相符。
二、库存物品管理
学院设立材料库房,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合理调配,便于领用。库存材料的保管要做到定位存放、排列整齐;零、整分开,账物对号,便于收发和检查。严防潮湿、腐蚀、变质等。对贵重稀缺材料要集中保管,精确计量和记载,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履行材料出入库审批程序,贵重稀缺民用性强的材料,要从严审批。一般材料的领用,可简化审批手续。领用低值品,应尽可能以旧换新。领用单位的多余材料,应及时办理返库手续,无法使用的残次、废旧材料应进行回收,妥善处理。库存材料每学期应清点一次,每学年要全面清查。做到账物相符,清查结果报资产管理处。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品、放射性及其他危险品由具备一定业务能力的人员进行专门管理,并制定严格的库房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经常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劳动保护和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三、财务处理
库房设置有品名、规格、型号、质量级别、数量、单价金额的材料明细账,根据有关凭证及时进行增减记录。一切单据都必须有负责人、制单人、保管人签字盖章,账(卡)及凭证单据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涂改。需销毁时,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批准手续。购入和调入的材料,由经手人分别填写入库单,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后,再到资产管理处和财务处报账。学院库房应当经常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盘盈、盘亏数量需报资产管理处审批后,方可调整有关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