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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本科教学实验室面向研究生培养时间区段分享方案(试行)

时间:2020-11-02点击数:

        为了充分发挥中心实验室空间和时间效能,推进研究生培养工作,浓厚学术研讨氛围,中心将进一步开放共享教学实验室空间,分享实验室时间区段,现将实验室时间区段分享方案说明如下。

        一、        时间区段分享原则

        1.      时间区段分享不占用教学时间、实验室开放时间及实验员实验准备时间。

        2.      时间区段分享不占用国家法定假期、学院和学校规定的其他非开放的教学及科普等其它时间段。

        二、        对申请者的要求

        1. 申请者身份为研究生导师,正在拟申请实验室(房间)从事本科实验教学工作,且熟悉拟申请房间的教学时间段、教学项目和设备。

        2. 申请者使用房间期间为该房间的临时安全和卫生责任人,房间使用后要完好如初,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        申请流程

        1.      研究生导师向学院主管实验教学的副院长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缘由、时间点和时间段,并书面保证不影响实验教学秩序,服从实验员管理);

        2.      主管副院长审核申请条件,并充分咨询相应实验员,中心主任以及所在房间全体任课教师的意见,对于分歧较大的问题,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

        四、 使用争议处理

         若实验室共享时间段期间出现问题(如卫生、安全等投诉),将取消实验室的临时共享授权2周以上,直至整改完毕。

 

 

 

 

 

 

 

 

 

 

 

 

 

 

 

物理学师范专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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