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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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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划和措施

  东北师范大学提出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目标要求,牢固确立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牢固确立本科教学工作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在建设世界一流师范大学的战略目标中,提出了“宽口径、厚基础、精专业、多出路”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为了进一步明确实验教师在本科教学中的职责和任务,在管理体制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上重新修订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管理条例》等文件18项,这些制度保证了实验中心和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运行经费

  加强教学经费保障,实验室运行经费近五年来累计投入1500余万元,增加对本科人才培养经费的投入,保证教学研究、专业和课程建设、实验和实习等经费的增长不低于学校事业性经费的增长,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加大对教学改革的支持力度。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物理、生物、化学等实验中心场地的建设,更新了中心的实验仪器和设备,改善了办学环境和办学条件。

实验教学

  推进评价方式改革,加强能力评价,在坚持对学生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考核的基础上,注重对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动手能力的考核;完善过程考核,加大平时课堂考核、作业考核和其他成绩比重;严格考试管理和成绩评定,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学业预警和淘汰制度。切实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教、以教促发展”,实现考核评价的多重价值。推动教学方法改革。实施教学改革试点项目,推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等方法改革,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和独立思考。大力推进网络辅助教学平台建设与利用,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拓展师生交互空间,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混合式学习。将本科教学与科学研究相结合、与中学物理教育教学相结合(新课标和基础教育改革)、与公费师范生培养相结合、与学科发展前沿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验动手能力。启动实验课程教学改革和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加强实验课程的网络化建设,推动实验教学改革。    

队伍建设

   加强实验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的队伍建设。建立了师资博士后、实验技术博士后等人才引进机制。通过院内调配、自主培养、对外招聘等方式逐步实现实验教师队伍的稳定性。鼓励在职人员改善学历结构,吸引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加入教学管理队伍中,为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实验教学质量提供保障。
  建立了政策激励机制。对于长期从事实验课和理论课教学,且教学效果突出和教学研究成果较好的教师,学校规定可以突破科研任职条件晋升教授、副教授,这一政策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处理好了教学与科研的关系。 “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职责”中明确规定:要求教授、副教授聘期内必须讲授一门本科生基础或核心课程(含实验课程),对教学达不到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东北师范大学教授委员会章程”中明确规定,讲授本科课程是教授委员会教授的职责,也是教授委员会教授聘任的基本条件。
  加强培训和交流。学校实验室主管部门设立专项资金,积极选送教师参加国内外实验教学会议、赴国内外高水平实验教学中心参观学习;并邀请从事实验教学的知名专家来中心进行实地讲学;定期组织实验教师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交流,保证了实验教学的先进性和教学质量。
  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将兼职教师队伍分为讲座类教师、课程教学类教师,明晰不同类型教师的职责要求。充分发挥兼职教师在科研领域的优势和专长,逐步形成规模适中、结构合理、相对稳定、高水平的实验教师队伍。

实验室管理

  加强公共实验教学平台建设,实现统筹安排和资源共享。在基础条件好、覆盖面大的实验教学单位,如物理、生物、化学等学科率先进行体制改革,提出了中心实行“校院共管”的管理模式。加强实验室开放管理。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实验室面向全校开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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